、無證運輸生豬,沒賺反被罰!
為了賺個差價,沒有辦理辦案手續就運輸生豬,日前,即墨一男子日前被處罰。根據現場情況,運輸者張某某正在裝車,車上共有6頭豬,執法人員立刻在現場對其進行了問詢并讓其提供車輛備案手續。張某某表示他平常主要是販運糧食,最近看豬價跌了,想從中賺個差價,臨時接了這個活,所以還沒來得及辦理相關的備案手續。
車主張某某的行為涉嫌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》第五十二條第三款之規定,執法人員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》相關條款對其進行了立案處罰。執法人員介紹,生豬養殖、運輸、屠宰環節的執業者,必須辦理各項手續和證件后方可經營。千萬不要心存僥幸、為了利益,而去做這些違法的事情。
2、私設屠宰場,8人被檢察院起訴
與人合作私自開設生豬屠宰場,屠宰生豬及出售豬肉,非法經營數額多達1200多萬元。近日,由集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王某等8人非法經營案已開庭審理。
自2019年6月以來,被告人王某以牟利為目的,違反國家規定,在漳州市某村莊一鐵皮房內私設生豬屠宰場,雇傭7名工人協助生豬屠宰工作,為豬販提供“服務”:從他處購進生豬,將屠宰后的豬肉銷售給豬肉商販;為豬肉商販運來的生豬提供屠宰服務。商販們從被告人王某處屠宰、購買的豬肉,銷售至漳州、廈門等地。經審查,2019年6月至2020年8月期間,被告人王某通過豬肉銷售及屠宰加工,共獲利1200多萬元,情節特別嚴重。
食品安全大于天!本案銷售的豬肉均未經過定點屠宰場所、均無經過合法檢疫檢驗,存在食品安全隱患。因本案存在涉案商販銷售未經檢驗檢疫私宰豬肉情況,集美區檢察院向相關部門發出通報函。表示將堅決嚴厲打擊任何影響食品安全的犯罪,協同相關職能部門開展長期監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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